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二十二条有效修改专项规划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修改后的专项规划,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