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自治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应当与乡(镇)建设规划相协调,并应当保护民族民间文化和文物古迹。

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