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第七章 监督第三十八条已修改优化投资环境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由市外商投资服务部门会同市目标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