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规划和标准配套建设学前教育设施的,由规划和国土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2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