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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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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设立与审批
第十条
已废止
学前教育机构取得办学许可后,应当依法到相关机关登记。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2月1日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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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