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已修改

常务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主要审议法规草案是否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是否符合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法规草案的体例、结构、条文及法律用语是否准确、规范。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