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第三十九条有效燃气事故发生后,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委托的有关部门勘查事故现场,调查取证,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