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