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文物考古单位、高等院校等科研机构在龙门石窟保护区域内进行考古发掘的,应当征求龙门管委会意见后,依法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