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龙门石窟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龙门景区的四至范围应当设立保护标志、界桩等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破坏。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