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已修改

赤水河流域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应当遵循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充分考虑流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