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无效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效力。确认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确认。变更与解除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