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若干规定/第三章 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第十四条有效各区的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各专委会代表小组活动,由相应的市人大专委会组织。驻厦部队的代表小组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机构和厦门警备区政治部共同安排。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