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第八条有效对在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电力设施保护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