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第四十条有效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本条例规定,对个人处以三千元以上,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