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第十条有效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和电力交易场所的设施受法律保护。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的保护范围按照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规定执行。电力交易场所设施包括计量、报价、交易、结算、监视、复核、预警、信息发布等设施及其他有关辅助设施。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