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领导,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