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以及民族民间文化保护项目的认定、规划审定、资金安排、监督实施等工作。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