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管理第十二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民族民间文化的调查、普查、收集、整理等工作,并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