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二章 权益保护第十六条有效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各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