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法治宣传教育日常工作,履行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指导、检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法治宣传教育经验等职责。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4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