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每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开展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