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救济与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将家庭暴力、性骚扰等案件纳入接警受理范围,及时出警;对正在实施的侵害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必要时,可以根据受害妇女的要求,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