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五章 人身权利与财产权益第三十条有效农村中下一代直系亲属全部是女性的家庭及其成员享有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平等的权益。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