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金融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金融发展保障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建设统一的征信平台,扩大信用信息采集的覆盖面和数据量,改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