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二章 登记程序第十五条已修改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申请房地产登记时,申请人应当提供公证文书。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