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已废止对国有林代管户不履行管护职责的,林业主管部门可重新确定代管户。已划定的责任山和自留山不按规定绿化经营的,集体有权收回重新确定使用权;不履行承包合同的,由集体收回重新确定责任人或按照“四荒”出让政策出让。地方法规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