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河水源保护区条例第三条已废止泾源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泾河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由固原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管理机构负责。林业、国土资源、农牧、卫生、旅游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水源保护区的有关保护和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