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使城乡卫生水平的提高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