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第十八条已废止宣传、教育、文化、新闻、卫生、科协等部门应当开展卫生与健康知识宣传,增设宣传卫生与健康的公益性广告。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或者讲座,幼儿园应当对幼儿进行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单位应当组织所属人员参加健康教育活动,进行行业健康教育,宣传科学卫生保健知识。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