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投入,加快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保障水路交通安全畅通。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水路交通建设。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