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已修改水路交通发展规划应当服从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与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其他有关规划相衔接。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