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章 水上交通安全第三十三条已修改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等渡运繁忙时段,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应当加强渡运秩序维护,保障渡运安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