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第三十六条已废止上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决算情况,省人民政府应当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上级审计部门对决算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省人民政府应当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