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二章 预算的编制和审查第十五条已废止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省人大财经委或者预算审查委员会应当根据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对预算草案作进一步审查,提出审查结果报告,经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全体代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