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政公用设施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共用地上设置公告栏、报刊亭等公益设施的,应当报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