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商务行政管理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