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使用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管道燃气首次通气时,不得自行启封,自行点火。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