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六条已修改专门委员会审议和工作委员会审查法规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地方法规 ·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5月2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