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第三章 交易目录第十二条已修改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鼓励未列入管理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