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由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报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修订,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实施。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