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执法与监督第二十三条有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主动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等执法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