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章 招标、投标第三十六条有效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其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二十日。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