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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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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章 招标、投标

第二十四条

有效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应当委托招标。

招标人有权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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