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章 招标、投标第二十三条有效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招标:(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者项目法人资格;(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三)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有三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四)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标人具有自行招标能力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