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航道部门进行与水利水电有关的航道工程设计时,应征求水利电力部门的意见;水利电力部门进行与航运有关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时,应征求航道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