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第三章 航道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船闸及其附属设施、船闸管理区域内依法征用的土地和划定的水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毁坏。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