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第三章 航道保护第十八条有效航道变化、助航标志异动和在航道上进行工程施工作业,航道部门应根据需要发布航道通告。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