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三十条有效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协助公安部门加强石林风景名胜区的治安管理,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安全。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