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坝美旅游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八条有效加强旅游区内溶洞资源的保护。溶洞开发应当经管理机构批准,按照规划进行建设,不得破坏溶洞原貌。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